当顾颜夕踩着她那十厘米的高跟鞋大摇大摆的闯入我家里时,我正窝在那张庞大的双人床上睡觉装死。漆黑的房间发霉的味道,让我不由自主觉得安全并且稀疏的隔离世界。而那个女人轻易的就破坏了这一切,厚重的窗帘被她吃力地拉开,刺眼的光芒让我迅速将脑袋捂进被窝。我讨厌任何明亮的东西,尤其是在这样的时候。而那个可恶的女人并没有就这样放过我,一把扯掉我身上的棉被,毫无形象的对着我咆哮:“***的就这点出息,一个男人就把你搞成这副鬼样子,怎么不直接去死了干脆,省的把身边的人都逼疯。”
这个临近崩溃边缘的女人说的一点都没错,我就是只有这么点出息。所以当她对我吼完之后,我毫不顾忌的大声哭了起来,一把鼻涕一把泪的那种最难看的姿态。顾颜夕看到我这副不要脸的样子,估计对刚刚的那句河东狮吼有点愧疚,然后直接蹬着她的高跟鞋跳上我的床,搂着我的头往她肩上靠。而我此时关注的是那洁白的被单上几个鲜明脚印,这是我一个星期前才换的床单啊,又要辛苦洗掉了。于是我使劲的把鼻涕和眼泪往这个女人的名牌衣服上蹭,怎么想都是她的衣服比我床单贵,心理稍微平衡了些。
我就是这样的人,即使在最悲痛难过的时候,还是脱离不了自私和俗气。林一凡曾这样中肯地评价过我:“黎舒然,你丫的就是一彻头彻尾的大俗人。”
顾颜夕是我高中到大学的死党,因为一起逃课一起挨批一起得第一所以成了死党。高一的某一天,顾颜夕直杵杵的立在我面前,像个骄傲的女王指着我说:“你,从今以后就是我顾颜夕的朋友。”在我还没有从这样的状况清醒过来时,我已经彻彻底底的和这个女人成为了好朋友。顾颜夕家里很有钱,老爸是某知名房地产老总。而我只是平常老百姓家里的野丫头,从来不认识那些所谓的有钱人。顾颜夕和林一凡是例外,我生命里为数很多的例外之一。
林一凡是我的男人,因为顾颜夕而认识的男人。进入大学的第一天晚上,顾颜夕拖着我进入一间高档酒吧,美其名曰是要给崭新的大学的生活一个美好的开始。在进去之前我拽着顾颜夕的衣角做着垂死挣扎,信誓旦旦的表明自己是纯洁少女的立场。顾颜夕以无比严肃的态度告诉我:“给你合适的对象合适的场合,你绝对是个百分之百的色女。”这句话是我听到顾颜夕说地最正确的一句话,她在我认知自己的本性之前透析了我的本性。在我看到林一凡后,我更加肯定了她的这句话的正确性。
洁白的衬衫解开几颗纽扣,隐约露出完美的胸膛,泛白的牛仔裤套在修长的腿上,咖啡色的头发随意遮住了眼角。我以近乎痴迷的表情盯着眼前这个慵懒性感迷人而又略带忧郁的男人,直到一股温热堵上我的唇,在我还没反应过来之前这股温度便离开了。然后我听见顾颜夕不要命的尖叫声:“林一凡,你这个人渣,连我朋友都敢乱吻。”我的初吻就这样没有了,我糊里糊涂的接受了这个事实。而这个吻,让我的生命开始陷入万劫不复。 |